【計畫申請】113年補助教師研發成果專利化及推廣計畫

2024-12-10

【計畫申請】113年補助教師研發成果專利化及推廣計畫

 

依據:113年1月24日112學年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之補助教師研發成果專利化及推廣作業要點。

目的:為鼓勵本校教師結合產業發展趨勢從事研究發明,提升研發成果推廣及技術移轉機會,促進師生研發成果保護及運用知能,並達到課程教學回應產業需求之目的,辦理本計畫。

徵件對象:本校專任教師。

 

補助項目經費申請方式

 

項目一、專利申請階段:

  1. 補助教師申請專利之代理人服務費及規費,學校至多補助80%,每案上限如下:

發明專利

新型專利

設計專利

40,000

20,000

10,000

  1. 教師(或教師帶領學生團隊共同完成)之研發成果,其專利申請階段未獲其他經費補助,且學校為所有權人之一,得申請本項目之補助(本項補助適用自113年度起向智財局辦理申請者)。
  2. 因特殊原因本校須與跨校單位、法人或民間企業共為專利權人時,依其專利共有比例補助,本校至多分攤專利共有比例之80%
  3. 申請之教師應於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備妥紙本申請計畫表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莊健瑋先生,同時將電子檔傳送chuang7777@ntub.edu.tw
  4. 本項專利申請費之核定,教師個人創作部分,每年以核定2件為限;教師帶領學生團隊共同完成創作部分,每年以核定3件為限。

 

項目二、專利(智財)及產業諮詢:

  1. 補助教師研發成果保護及運用或產業趨勢發展有疑義時之諮詢顧問費,每案補助2,500元,教師每年以核定3件為限。
  2. 本案採隨到隨審,本年10月31日前皆可提出申請。

 

項目三、研發成果運用推廣及技術媒合

  1. 補助教師研發成果推廣及技術轉移之業務費,每案以80,000元為限。
  2. 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13年2月20日(星期二)前備妥紙本申請計畫表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莊健瑋先生,同時將電子檔傳送chuang7777@ntub.edu.tw

 

注意事項:

  1. 各補助案件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經費結報事宜,並繳交成果報告。
  2. 獲補助教師未繳交成果或辦理相關事宜(佐證資料),經承辦人電子郵件通知乙次,仍逾期未繳交,本校得追回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