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113年補助教師產學合作計畫
2024-12-10【計畫申請】113年補助教師產學合作計畫
依據:113年1月24日112學年第1學期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之補助教師執行產學合作作業要點。
目的:為鼓勵本校教師從事產學合作,轉化產學經驗及成果於教學研究服務,辦理本計畫。
徵件對象:本校專任教師。
補助項目經費申請方式
項目一、扶助產學合作開辦:
- 補助新手教師(於本校未曾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者)產學合作開發、顧問諮詢、計畫洽談或其他所需費用,教師所提計畫申請書經審查通過者,最高補助2萬元,每人每年最多以核定1件為原則。
- 申請之教師應於113年3月4日(星期一)前備妥紙本申請計畫表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莊健瑋先生,同時將電子檔傳送chuang7777@ntub.edu.tw。
項目二、產學合作成效精進:
- 補助具相當產學合作經驗之教師(3年內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累計經費小於20萬元且任一案件計畫經費皆不超過5萬元者)於既有產學合作計畫或成果上,結合教材製作、課程實施專題、發表論文、專書著作等各項產學成效深化或推廣所需費用,教師所提計畫申請書經審查通過者,最高補助2萬元,每人每年最多以核定1件為原則。
- 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13年3月4日(星期一)前備妥紙本申請計畫表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莊健瑋先生,同時將電子檔傳送chuang7777@ntub.edu.tw。
項目三、產學合作成效深耕:
- 補助具相當產學合作經驗之教師(教師擔任產學合作計畫主持人,3年內開辦計畫經費累計滿60萬元或有單一計畫開辦經費達20萬元者)於既有產學合作計畫或成果上,結合技術移轉(含授權)或專利申請各項產學成效深化或推廣所需費用,教師所提計畫申請書經審查通過者,最高補助10萬元,每人每年最多以核定1件為原則。。
- 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13年2月20日(星期二)前備妥紙本申請計畫表送至研究發展處產學合作組莊健瑋先生,同時將電子檔傳送chuang7777@ntub.edu.tw。
- 產學合作成效深耕案,於申請核定後先行補助50%核定金額,113年6月30日前,提交「專利提案表」(該案所衍生之研發成果)會辦至研發處,或與企業簽訂技術移轉相關合約,再行補助餘下50%核定金額。
注意事項:
- 各補助案件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經費結報事宜,並繳交成果報告。
- 獲補助教師未繳交成果或辦理相關事宜(佐證資料),經承辦人電子郵件通知乙次,仍逾期未繳交,本校得追回補助款。